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农村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7-04-07 浏览:74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农村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农村垃圾车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7】03号
3. 项目编号:HNCA2017-ZB03-03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预算金额:50万元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包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9.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交货完成。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及要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6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为生产范围内具有环卫设备的车辆生产厂家;
4、供应商需在本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6.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出后,查询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 7日***2017年4月 13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售后服务承诺书;④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14时30分。
2、地点: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3552731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