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政府购买保安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615次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政府购买服务保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NCA2017-ZB04-045
2.3项目地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行政范围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一年
2.6采购内容:为辛店镇行政范围内派遣安保人员,人员数量不少于25人,遏制辛店镇行政范围内任何形式的私搭乱建和非法建筑设施以及未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建筑垃圾场。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出示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3.3外地服务企业申请投标的,必须在洛阳市公安局备案合格,并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洛阳分公司;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供应商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4.2 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3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案证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外地企业需要提供)。
备注:(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14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39930909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