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安局2014年度及2015年度提前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940次
嵩县公安局2014年度及2015年度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招标结余资金购置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嵩县公安局2014年度及2015年度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招标结余资金购置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嵩公交易采购DL【2016】00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购通【2016-12】566号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531527.48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Y-STR建库检验数据采购。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所投建库检验数据、Y-STR建库检验数据的授权证明(开标时必须提供建库检验数据 Y-STR建库检验数据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有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08日***2017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3月31日上午10:00时。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嵩县公安局
地址:洛阳市嵩县行政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13905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379—80882799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