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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偃师市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1131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单钢轮振动压路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单钢轮振动压路机采购项目

二、谈判招标编号偃公采[2016]007

三、项目编号:HNCA2016-YS029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预算资金:350000.00元

   六、招标内容:采购钢轮振动压路机设备一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七、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和操作培训;

八、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九、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供应商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816日***2016年818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1单元302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可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类似业绩;***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备注: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标时间:2016年824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37976005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137735398

邮    箱:chenganys@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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