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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秋
发布时间:2017-11-03   浏览:370次
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秋冬季服装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秋冬季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秋冬季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CA2017-ZB10-11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

秋季服装材质及要求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长袖上衣
140
外套
140
长裤
140
秋衣秋裤
140
140
冬季服装材质及要求
物品名称
数量
140
冲锋衣
140
长裤
140
保暖内衣
140
加绒卫衣
140
内裤
280
袜子
280
质量要求:合格
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 10月20
四、磋商会议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赵霞、崔文、王根林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郑州舒琦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59号茵悦之声小区1号楼4单元4层8号
七、成交金额:大写:壹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14860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年11月3日(应是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魏紫路151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9-62305290转8006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四、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秋冬季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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