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浚县临河100兆瓦风电场110千伏送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704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浚县临河100兆瓦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鹤壁鹤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鹤壁浚县临河100兆瓦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1.2招标内容:采购钢管杆30基,约270吨,具体型号以图纸为准。
1.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开始供货,30日历天内交付完毕。
1.4交货方式:按甲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1.5运输方式:供货方负责运输(甲方有权对每车货物进行重量检验)。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通用资质条件
1.须具有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合格证。
2.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 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电网一纸证明,须提供国家电网供应商能力核实证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2017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8年9 月 29日***2018年10 月 12日(每日上午08: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获取地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合格证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2017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6)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电网一纸证明,须提供国家电网供应商能力核实证明。
备注: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10 月 22日9时00分
递交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海河路交叉口田山电器院内北楼二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鹤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 郭永强
联系电话:13903929200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卫河路交叉口西黎阳商贸城内B01座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392-6612568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