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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张庄村安置项目场区道路及管网工
发布时间:2016-02-18   浏览:880次
洛阳高新区张庄村安置项目场区道路及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高新区张庄村安置项目场区道路及管网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区张庄村改造指挥部的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洛阳高新区张庄村安置项目场区道路及管网工程
2.2 招标编号:HNCA2016-ZB02-026 
2.3 建设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北为河洛路,东靠冷泉路,南为延光路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期:100日历天
2.6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含场区内道路、雨污水、电气、给排水、消火栓及喷淋工程。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 投标人为外地施工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外地建筑企业进洛施工投标备案登记证》原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2  18 日*** 2016  2  24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14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报名。
4.2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8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洛阳高新区张庄村改造指挥部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932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6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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