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950;灵财竞谈采购(2018)293;HNCA2018-LB155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谈判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11月1日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等网站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11月16日
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薛连方、魏秋芳、丁海平。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四川瀚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768000.00元
成交工期:120日历天
成交项目经理:王华
证书编号:川251060804732
七、本次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收取费用: 7680.00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803983802
地 址:灵宝市亚武路1号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0398-88669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灵宝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8—8863810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